如何用定積分的定義求積分

【如何用定積分的定義求積分】定積分即是面積 。假設被積函數是f(x),積分區間為(a,b);
將積分區域劃分n份,n趨向于無窮大,則每一小份寬度為(b-a)/n;
在每一份足夠小的時候,積分面積可近似為一個矩形,面積s=(b-a)/n*f(x) 。
再將這些矩形的面積加起來就好了 。
故為:
i=1—>n(a-b)/n*f(a+(b-a)/n*i),就是求上式和的n趨向無窮大的極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