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撫養權一方帶走小孩合法嗎

1、離婚之后沒有撫養權的一方強行將孩子帶走,這種做法是不合法的,同時也是對孩子不利的 。如果孩子的撫養權是通過法院判決來認定的,則可以去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要求將孩子的帶回來 。
2、如果是雙方協議離婚并達成的孩子撫養權協議,則需要再次起訴到法院,要求法院確認孩子撫養權的歸屬的,然后再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
【無撫養權一方帶走小孩合法嗎】【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八條,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
根據《婚姻法》第四十八條,對拒不執行有關扶養費、撫養費、贍養費、財產分割、遺產繼承、探望子女等判決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 。有關個人和單位應負協助執行的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