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預售應當符合的條件

【商品房預售應當符合的條件】根據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45條有明確規定,商品房預售,應當符合的下列條件
第一 , 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 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第二 , 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第三,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 并已經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第四,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辦理預售登記 , 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