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權類型的是什么意思

根據《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記辦法》的相關規定,土地使用類型只有土地劃撥和土地出讓兩種形式;
【使用權類型的是什么意思】1、劃撥土地使用權:劃撥土地使用權是指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準,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后,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或者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準后無償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2、出讓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是指國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讓與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權;
3、不改變財產的本質而依法加以利用的權利,通常由所有人行使,但也可依法律、政策或所有人之意愿而轉移給他人,如我國國家財產的所有權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而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和事業單位根據國家的授權,對其所經營管理的國家財產有使用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