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調解的方式有:
(1)醫患雙方自行調解雙方對醫療事故的賠償責任達成一致協商意見的,可簽定書面的調解協議書 。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的基本情況、醫療事故的概況,以及雙方協商確認的賠償金額等內容,并由雙方簽字確認 。
(2)請求衛生行政部門主持調解已確認為醫療事故的 , 雙方當事人可請求衛生行政部門就醫療賠償問題進行調解 。調解時,雙方當事人根據自愿、合法的原則,依據相關法律規定計算賠償金 。
【法律依據】
【醫療事故調解方式有哪些】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十六條規定,發生醫療事故的賠償等民事責任爭議,醫患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不愿意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調解申請 , 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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