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辯護人有哪些權利

刑事辯護人的權利包含:
①接受委托擔任辯護人的權利 。
②查閱、摘抄、復制案件材料權和會見通信權 。
③調查取證權 。
④審查起訴階段提出辯護意見權 。
⑤參加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權 。
⑥經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訴的權利 。
⑦對強制措施超過法定期限的,辯護人有權要求解除 。
⑧代理申訴權 。
⑨依法獨立進行辯護權和人身權利不受侵犯 。
⑩拒絕辯護權 。
【法律依據】
【刑事辯護人有哪些權利】《刑事訴訟法》第35條規定:“辯護人的責任是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證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