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種抗辯權的區別和聯系是什么

三種抗辯權是同時履行抗辯權、不安抗辯權和先履行抗辯權 。
三者的聯系是:
1、目的相同;
2、適用范圍相同;
3、權利效力相同;
4、行使方式相同 。
三者的區別是:
1、主張權利人不同;
2、法律義務不同;
3、權利人行使權利的時間不同 。
【三種抗辯權的區別和聯系是什么】《合同法》第六十六條規定,當事人互負債務,沒有先后履行順序的,應當同時履行 。一方在對方履行之前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 。一方在對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時,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