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房產證需要什么手續

1、商品房購房(預售)合同 。聯機備案表原件 。如為現房,無聯機備案表 。實測面積差補充協議 。如為現房,無此協議 。購房發票復印件 。貸款:首付款發票+貸款發票+實測面積補差款發票 。全款:房款發票+實測面積補差款發票;如為現房,無面積補差款 。
2、契稅完稅憑證 。如開發商代收代繳無需提供 。專項維修資金繳存憑證(如開發商代收代繳無需提供) 。戶口本復印件 。需提供夫妻雙方戶口本,如已婚且有未成年子女,需提供未成年子女戶口本 。房地產辦理任何手續時,對于普通居民戶口的個人,政府辦事部門或者開發商所要求提供的戶口本均是指“戶口本首頁+戶口本戶主頁+本人頁+本人變更頁” 。
【辦房產證需要什么手續】3、婚姻證明 。未婚:2015年開始不再需要提供單身證明,但本人戶口本的婚姻狀況欄應注明“未婚”字樣 。已婚:夫妻雙方結婚證;離異為離婚證或法院民事調解書、加蓋民政局公章的離婚協議、本人戶口本婚姻狀況欄應注明“離異”字樣 。喪偶:配偶死亡證明及本人戶口本婚姻狀況欄應注明“喪偶”字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