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五條:租賃期間屆滿,承租人應當返還租賃物 。返還的租賃物應當符合按照約定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后的狀態 。
【房屋租賃合同解除后怎么收回房屋】因此 , 當租賃合同到期后承租人返還房屋的 , 出租人應當查驗所返還的房屋以及屋內物品是否符合約定或者法定的條件、承租人在使用租賃物期間的各種費用是否已經結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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