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全流程怎樣辦理

刑事訴訟全流程的辦理是:
1、檢察院對于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1個月內作出是否提起公訴的決定;
2、一審法院自受理公訴案件后一般應在1個月內宣判,至遲不超過1個半月;
【刑事訴訟全流程怎樣辦理】3、在宣判后10日內,被告可以提起上訴,檢察院可以提起抗訴;
4、二審法院受理上訴、抗訴案件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個月內宣判,至遲不超過1個半月;
5、對于被告被判處死刑的,自判決生效之日起3日內由最高人民法院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進行死刑復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