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分國有資產罪主體是誰】私分國有資產罪主體是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 。本罪是單位犯罪,但根據法律規定只處罰私分國有資產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條私分國有資產罪
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違反國家規定,以單位名義將國有資產集體私分給個人,數額較大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司法機關、行政執法機關違反國家規定,將應當上繳國家的罰沒財物,以單位名義集體私分給個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
- 如何認定引誘欺騙他人吸毒罪
- 挪用資金罪有罰金嗎
- 職務侵占罪是持續犯嗎
- 襲警罪怎么判
- 君子無罪懷璧其罪的意思
- 非法持有冰毒多少克犯罪
- 非法捕撈罪判幾年
- 形容罪大惡極的成語
- 放火罪和失火罪是一樣的嗎
- 幫朋友拿毒品犯罪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