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時候可以請律師作辯護

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托辯護人;在偵查期間,只能委托律師作為辯護人 。
【法律依據】
【什么時候可以請律師作辯護】《刑事訴訟法》第33條的規定,自訴案件的被告人有權隨時委托辯護人 。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訴案件之日起3日以內應當告知被告人有權委托辯護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