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貸不還的后果是什么

【高利貸不還的后果是什么】最高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于銀行的利率 , 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具體掌握 , 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 。超出此限度的 , 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 。
認定為高利貸的部分 , 債務人對屬于高利貸的部分可以不還 , 債權人因此提起的還款請求也不受法律保護 , 但是本金和合理的利息是要償還的 。所以 , 不是全部不用還了 , 法定范圍內的還是要還的 。高利貸受法律保護的范圍:本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