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財產分割原則有哪些

【夫妻財產分割原則有哪些】1、男女平等原則 。男女平等原則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條法律規范中 , 又是人民法院處理婚姻家庭案件的辦案指南 。該原則體現在離婚財產分割上 , 就是夫妻雙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財產的權利 , 平等地承擔共同債務的義務;
2、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 。這里的照顧” , 既可以在財產份額上給予女方適當多分 , 也可以在財產種類上將某項生活特別需要的財產 , 比如住房 , 分配給女方 。畢竟從習慣勢力上、從傳統因素的影響所造成的障礙上、從婦女的家務負擔、生理特點上講 , 離婚后一般婦女在尋找工作和謀生能力上也較男子要弱 , 更需要社會給予更多的幫助 。同時 , 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 , 要特別注意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權益 。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3、有利生活 , 方便生活原則 。在離婚分割共同財產時 , 不應損害財產效用、性能和經濟價值 。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產資料進行分割時 , 應盡可能分給需要該生產資料、能更好發揮該生產資料效用的一方;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活資料進行分割時 , 要盡量滿足個人從事專業或職業需要 , 以發揮物的使用價值 。不可分物按實際需要和有利發揮效用原則歸一方所有 , 分得方應依公平原則 , 按離婚時的實際價值給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4、權利不得濫用原則 。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不得把屬于國家、集體和他人所有的財產當作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 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名義損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 , 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毀損、滅失的 , 另一方不予補償 。這是司法實踐經驗的總結 , 符合夫妻關系和婚姻生活本質的要求 , 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