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的條件】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的條件:土地使用權進行轉讓前,必須要按照土地出讓合同規定的時間和合同里面的條件,對出讓土地進行投資開發,否則就不能進行轉讓 。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九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是指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再轉讓的行為,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 。未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條件投資開發、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 。
第二十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應當簽訂轉讓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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