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臺經濟,共享經濟和租賃經濟都是指什么 什么是平臺經濟模式


【平臺經濟,共享經濟和租賃經濟都是指什么 什么是平臺經濟模式】
平臺經濟,共享經濟和租賃經濟都是指什么平臺經濟、共享經濟和租賃經濟是三種經濟,三個概念 。
平臺經濟
平臺經濟指的是依托平臺進行交易的商業模式 。所謂平臺,就是連接多方供求或虛擬或真實的交易場所 。
舉個栗子,淘寶店主和消費者雙方在淘寶的平臺上交易,淘寶連接了店主與消費者之間的電商平臺模式,是電商平臺的一種;微信和QQ連接了用戶互聯網溝通,是社交平臺的一種 。
平臺經濟的魅力在于凝聚資源,將傳統經濟鏈條式的上中下游組織,重構成圍繞平臺的環形鏈條 。平臺將原本冗長的產業鏈彎曲成了環形,B端用戶通過平臺直接觸及C端用戶,節省的各個環節都提高了產業效率 。
共享經濟
閑置商品的臨時使用權被所有者轉讓,從而為供給方和需求方同時創造價值,這就是共享經濟 。
早期的Uber和Airbnb都是共享經濟的代表,那時Uber司機是在空余時間接送乘客,賺點外快 。而現在的滴滴快車也早就不是單純的共享經濟了,如今滴滴快車司機很多都是專職司機,滴滴似乎成了另外一家出租車公司,滴滴共享經濟的血統,沒那么純正了 。因而,共享經濟應該是利用了存量市場中被閑置的資源,提高了整個社會的商品使用率 。從商業模式上看,共享經濟應該是借助平臺,實現C2C的資源共享 。愛享365消費保障平臺就是一個典型的分享經濟平臺 。
租賃經濟
租賃經濟,是出租人將某件物品的使用權借貸給承租人,承租人以酬金為交換在不獲得該件物品的所有權的情況下獲得使用權 。
近年來平臺經濟迅速發展,創造了大量就業機會,你怎么看待這一現象呢?我認為這是一個非常好的現象,因為這個現象可以進一步幫助更多的人解決基本的收入問題 。
每當我們談到所謂的自由職業的時候,有些人可能會把自由職業當成靈活就業,但這些自由職業人員其實是失業人員 。正是因為很多互聯網公司給失業人員提供了一定的就業機會,這才導致很多人能夠維持自己的基本生活,我也非常看好這種互聯網公司給用戶提供的就業機會 。
一、這種現象其實非常普遍 。
也不知道從什么時候開始,大量失業人員變成了所謂的靈活就業人員,很多人會選擇給互聯網公司打工,通過這樣的方式獲得線上收入 。也正是因為互聯網公司本身需要大量的低價勞動力,很多人可以通過這個方式獲得基本的勞動收入,通過這樣的方式給生活提供基本的保障 。
二、這個現象也反映出了實體經濟的不足之處 。
之所以會這樣說,主要是因為實體經濟本身所能承載的勞動力有限,大多數在公司上班的人收入非常低 。雖然我們經常說一線城市的收入已經月薪過萬,在一線城市的收入中位數基本上在5000元左右徘徊,這就意味著大多數人的收入其實剛剛過5000元 。在這樣的情況之下,我們可能會過度高估大家的收入能力,但卻忽視了實體經濟中的不足之處 。
三、我的個人觀點是什么?
雖然我非常看好互聯網公司給用戶提供的就業機會,但實事求是來講的話,這些所謂的就業機會所需要的只不過是大量的低價勞動力 。因為很多人的債務壓力非常大,在失去了自己的本職工作之后,很多人不得不通過各種現場的方式來創收 。這是一個創收的可選項,但也反映出了大家在就業方面的無力感 。
平臺經濟的四個特征平臺經濟的特征如下:
1、屬于典型的雙邊市場 。平臺企業一側面對消費者,一側面對商家,這個平臺上的眾多參與者有著明確的分工 。
2、存在較強的規模經濟性 。如果某一平臺企業率先進入一個領域,或者由于技術、營銷優勢占據這一領域較大市場份額時,由于交叉網絡外部效應和錨定效應的存在,這家企業就會越來越大,出現強者愈強的局面 。
3、具備一定的類公共屬性 。當前平臺經濟涉及領域多為事關人們衣食住行的民生領域,公共服務提供者的屬性特征突出 。
4、數據要素的重要性較為顯著 。平臺經濟根植于互聯網,是在新一代信息技術高速發展的基礎上、以數據作為生產要素或有價值的資產進行資源配置的一種新的經濟模式 。
平臺經濟、社群經濟、共享經濟和數據經濟,四者之間是什么關系三位一體、相輔相承
1. “平臺經濟”貢獻愈加顯著 平臺將相互依賴的不同群體集合在一起,通過促進群體間高效互動,創造了獨有價值 。近年來,平臺經濟的崛起則是互聯網技術與
2. “共享經濟”價值持續體現 “分享行為”悄然興起,其賦能者是互聯網平臺,其參與者是個人、企業、非盈利組織和政府部門,其目的是超量物品和服務的流通
3. “微經濟”模式強勢涌現 縱觀生產、就業、消費、市場和分配方面,微經濟的涌現已成為重要的經濟發展動向 。·在生產上碎片化趨勢明顯,中型和大型企業的數量
個人圖書館
什么是“平臺經濟”(中英對照) 平臺經濟,是指(互聯網)平臺推動的經濟和 社會 活動 。此類平臺通常是在線中介或其技術框架 。到目前為止,最常見的類型是“交易平臺”,也稱為“數字中介” 。交易平臺的示例包括亞馬遜,愛彼迎,優步和百度 。第二種類型是“創新平臺”,它提供了其他人可以在其上構建的通用技術框架,例如在微軟平臺上工作的許多獨立開發人員 。
在整個 歷史 中都可以找到當代數字經濟平臺的先驅,尤其是在20世紀下半葉 。但是,直到2000年,“平臺”的說法才開始被廣泛用于描述數字中介和創新平臺 。特別是在2008年金融危機之后,采用新的“平臺商業模式”運營的公司,迅速控制了全球整體經濟活動中越來越大的份額,有時甚至破壞了傳統業務 。例如,由于平臺公司的競爭而導致的黑莓和諾基亞的下滑,由于奈菲平臺的競爭,而導致的音像店倒閉,或者由于亞馬遜和其他在線零售商的競爭,而使部分實體零售商關閉 。2013年,平臺專家馬歇爾觀察到,全球排名前五的公司中有三家使用了平臺業務模型 。但是,傳統業務并不一定總是受到平臺的損害 。他們甚至可以通過創建自己的平臺或使用現有的第三方平臺來受益 。埃森哲2016年的一項調查顯示,“ 81%的高管表示,基于平臺的商業模式將在三年內,成為其增長戰略的核心 。”在2000年,只有少數大型公司可以被稱為平臺公司 。截至2016年,有170多家平臺公司的市值達到或超過10億美元 。在政府和非政府組織部門中,數字平臺的創建和使用也在增加 。
Theplatform economyis economic and social activity facilitated by platforms. Such platforms are typically online matchmakers or technology frameworks. By far the most common type are "transaction platforms", also known as "digital matchmakers". Examples of transaction platforms include Amazon, Airbnb, Uber, and Baidu. A second type is the "innovation platform", which provides a common technology framework upon which others can build, such as the many independent developers who work on Microsoft's platform.
Forerunners to contemporary digital economic platforms can be found throughout history, especially in the second half of the 20th century. Yet it was only in the year 2000 that the "platform" metaphor started to be widely used to describe digital matchmakers and innovation platforms. Especially after the financial crises of 2008, companies operating with the new "platform business model" have swiftly come to control an increasing share of the world's overall economic activity, sometimes by disrupting traditional business. Examples include the decline of BlackBerry and Nokia due to competition from platform companies, the closing down of Blockbuster due to competition from the Netflix platform, or the many other brick and mortar retailers that have closed in part due to competition from Amazon and other online retailers. In 2013, platform expert Marshall Van Alstyne observed that three of the top five companies in the world used the platform business model. However, traditional businesses need not always be harmed by platforms; they can even benefit by creating their own or making use of existing third-party platforms. According to a 2016 survey by Accenture "81% of executives say platform-based business models will be core to their growth strategy within three years." In the year 2000 there were only a handful of large firms that could be described as platform companies. As of 2016, there were over 170 platform companies valued at US$1 billion or more. The creation and usage of digital platforms is also increasing in the government and NGO sectors.
注:本文配圖是鄙人獨著《電子商務法初論》的封面照片(2000年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
平臺經濟和共享經濟有什么聯系平臺經濟和共享經濟有緊密的聯系 。根據查詢相關公開資料得知,平臺經濟指的是依托平臺進行交易的商業模式,如今的共享經濟大多是C端的平臺,平臺經濟與共享經濟是同氣連枝,沒有明顯的界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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