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 , 沒有任何規定一方有病期間另一方不能提出離婚,因為法律保護公民具有離婚自由的權利 。
第二,在雙方離婚的過程中 , 凡是涉及到賠償的,必須是有一方存在離婚過錯 。第三 , 夫妻之間又相互扶養的義務 , 離婚后一方生活困難的,另一方有義務提供必要的幫助 。
因此,一方抑郁癥 , 且因離婚導致生活困難的 , 可以請求對方進行一定的補償 。這一補償沒有具體的標準,根據一方生活需要和對方的經濟條件來綜合考量 。
【抑郁癥離婚補償標準】【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 , 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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