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父母出首付買房離婚怎么分

1、當事人結婚前 , 一方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 , 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 , 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
2、協議不成的 , 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 , 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 。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 , 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 , 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
【婚前父母出首付買房離婚怎么分】3、或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房子 , 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 , 該房子可以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共有 , 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應當按份分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