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禮如何認定

彩禮的認定:彩禮 , 具有嚴格的針對性 , 必須是基于當地的風俗習慣 , 為了最終締結婚姻關系 , 不得已而為給付的 , 其具有明顯的風俗性 。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 , 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 , 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 , 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 , 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
【彩禮如何認定】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 , 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