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認定婚前財產

婚前財產指的是結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經取得的財產 。依照法律的規定,婚前財產主要包括以下四類:
1、一方個人所有的財產,如工資、獎金,從事生產、經營取得的收益;
【如何認定婚前財產】2、一方婚前已經取得的財產權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債權等;
3、一方婚前財產的孳息;
4、一方婚前以貨幣、股權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現為另一形態的財產 。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13條規定:軍人的傷亡保險金、傷殘補助金、醫藥生活補助費屬于個人財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