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是受過刑事處罰、被開除公職、沒有中國國籍、年齡不符合、大專以下文憑等不得錄用為公務員 。
根據2014年10月頒布的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第十七條,下列人員不得報考公務員: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
其中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中,其他情形主要包括兩種情況:
一.不符合第十六條之規定,報考公務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的: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為十八周歲以上,三十五周歲以下;
【哪些情形不得錄用為公務員】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8、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
二.有任何的違法違規行為的 。
- 修改病句的方法有哪些
- 打羽毛球能瘦哪些部位 打羽毛球瘦哪里
- 羽毛球運動之前的熱身運動 打羽毛球之前最好做哪些熱身運動
- 陰虛火旺的癥狀有哪些表現 陰虛火旺的癥狀
- 陰虛的癥狀有哪些表現 陰虛的癥狀
- 分子有哪些特性
- 本幫菜有哪些
- 不吃早飯的危害有哪些
- 細菌性陰炎有哪些危害 細菌性陰道炎有什么危害
- 講衛生安全手抄報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