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銷案 。暫緩行政拘留有一個前提是當事人申請了行政復議或者提起了行政訴訟,然后繳納了保證金之后,公安機關就會放你走了,但是你什么也不申請的話 , 公安機關就會直接執行行政拘留的處罰了 。
【法律依據】
《拘留所條例實施辦法》第五十七條規定:被拘留人或者其近親屬提出請假出所申請的,應當向拘留決定機關提出擔保人 , 或者按剩余拘留期限每日200元的標準交納保證金 。
行政拘留的處罰決定被撤銷,或者行政拘留處罰開始執行的,公安機關應退還保證金 。
【暫緩行政拘留交了保證金銷案嗎】公安機關認為暫緩執行行政拘留不致發生社會危險的,由被處罰人或者其近親屬提供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拘留暫緩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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