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禮糾紛處理應該遵循哪一些原則

彩禮糾紛處理應該遵循的原則如下:
1、結婚前給付彩禮的,必須以離婚為前提,才能考慮支持返還請求 。
2、要區別彩禮給付時當事人的主觀意愿 。
3、給付彩禮后辦理了結婚登記,但雙方并未真正在一起共同生活 , 對于要求返還彩禮的,應予以支持 。
4、婚前給付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
5、彩禮返還適用的訴訟時效問題 。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
【彩禮糾紛處理應該遵循哪一些原則】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