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申請復議時間

【交通事故申請復議時間】交通事故行政復核的時間,根據規定,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3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管提出書面復核申請 。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 。啟動復核程序,有五個限制性條件,自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送達之日起3日,超期不會處理;遞交書面復核申請不能采用口頭或其他形式;做出事故認定交警的上一級公安交管部;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只能復核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