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帶駕照駕駛怎么處罰2018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條、第九十條的規定 , 對未隨身攜帶駕駛證的處理如下:無論駕駛人行駛中違法與否 , 均不允許駕駛人再駕駛車輛 ,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 , 通知駕駛人提供駕駛證 。
【未帶駕照駕駛怎么處罰2018】根據駕駛人提供駕駛證的情況分別進行處理:1、駕駛人提供了駕駛證 , 如行駛時無其他違法 , 給予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 及時退還機動車;2、駕駛人提供了駕駛證 , 如行駛時有違法 , 根據其違法的情況和未隨身攜帶駕駛證一并予以處罰 , 及時退還機動車;3、駕駛人未能提供駕駛證 , 按無證駕駛處罰 。而對于無證駕駛的處罰:對于“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條規定: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 并處15日以下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