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二考試不合格的,申請人需要在十日之間到車管所繳納科目二考試不合格補考費,然后間隔10之后就可以重新預約補考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四十四條:每個科目考試一次,考試不合格的,可以補考一次 。不參加補考或者補考仍不合格的 , 本次考試終止 , 申請人應當重新預約考試,但科目二、科目三考試應當在十日后預約 。
科目三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不合格的,已通過的道路駕駛技能考試成績有效 。
【科二沒過什么時候補考】在學習駕駛證明有效期內,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預約考試的次數不得超過五次 。第五次預約考試仍不合格的,已考試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績作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