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辦理費征收機關 上海的外商投資企業河道管理費征收辦法

上海市河道工程修建維護辦理費
1、繳費義務人:凡在本市行政區域范疇內繳納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的企業(包羅外商投資企業)、事業單元、社會團體和小我,均須按規定繳納河道工程修建維護辦理費 。
2、計費根據:以現實繳納消費稅、增值稅、營業稅稅額為計費根據 。
3、征收尺度:自2002年6月1日起,河道工程修建維護辦理費按昔時實繳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稅額的1%征收 。此中外商投資企業在“十.五”期間減半征收 。
4、河道工程修建維護辦理費征收機關:由本市征收消費稅、增值稅、營業稅的各級稅務機關負責征收 。
【維護辦理費征收機關 上海的外商投資企業河道管理費征收辦法】注:目前已經是“十一五”期間,還沒有新規定,照舊之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