駁回訴訟請求的判決書生效后 , 訴訟主體不能就同一訴訟請求和事實向人民法院重新提出訴訟 , 若當事人仍堅持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 , 人民法院應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
但是 , 如果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在判決書生效前可以上訴;在上訴期過后可以申請再審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人民法院對下列起訴,分別情形,予以處理:對判決、裁定、調解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案件,當事人又起訴的,告知原告申請再審 , 但人民法院準許撤訴的裁定除外;
【駁回訴訟請求能再起訴嗎】第一百九十九條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或者當事人雙方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當事人申請再審的,不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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