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提出離婚訴訟,女方是被告,女方可以提出答辯狀 。處理好財產分配和子女的撫養權 。如果不想離婚,應該向法院提供雙方感情沒有破裂的證據,因為法院判決雙方離婚的主要依據就是“雙方感情已經破裂,無法在一起生活” 。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五條
【男方起訴離婚女方應做什么準備】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 。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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