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關于聚眾斗毆什么意思

在我國關于聚眾斗毆的意思是為了報復他人、爭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當目的,糾集眾人成幫結伙地互相進行毆斗,破壞公共秩序的行為 。聚眾是人數眾多,至少不得少于3人;斗毆是采用暴力相互搏斗,但使用暴力的方式各有所別 。
【在我國關于聚眾斗毆什么意思】【法律依據】
根據《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聚眾斗毆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 ,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多次聚眾斗毆的;
2、聚眾斗毆人數多,規模大,社會影響惡劣的;
3、在公共場所或者交通要道聚眾斗毆,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的;
4、持械聚眾斗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