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集體土地使用證是什么呢】集體土地使用證,是證明土地使用者(單位或個人)使用集體土地的法律憑證,受法律保護 。農村的集體土地使用證就是指農村集體成員在獲得了集體土地使用權以后依法辦理的一種證件,是憑借集體土地使用證才能夠對相應的集體土地享有一定的用益物權,但是集體土地使用證并不允許隨意進行出讓或者用于非農業建設的用途 。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四條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登記申請,由縣級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集體土地所有權證書 , 確認所有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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