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 , 用人單位不得以任何形式與勞動者訂立協議 , 免除或減輕其對勞動者因生產安全事故傷亡依法承擔的責任 。
2、勞動者有權了解其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 , 有權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建議 。
3、勞動者有權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批評、檢舉、控告,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 。用人單位不得因此而降低勞動者的工資、福利等待遇或解除勞動合同 。
【勞動者在安全生產方面有哪些權利】4、勞動者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 , 有權停止作業或在采取應急措施后撤離作業場所 。用人單位不得因此而降低其工資、福利等待遇或解除勞動合同 。
5、因生產安全事故受到損害的勞動者,除依法享有工傷社會保險外,依照有關法律尚有獲得賠償權利的,有權向用工單位提出賠償要求 。
- dnf網吧硬幣在哪兌換
- 在網上轉發誹謗信息也會判刑嗎
- 剪映定格在哪
- oppo雙屏幕怎樣設置
- 乘風破浪的破什么意思
- 貴陽石頭城堡在哪里
- 長城炫麗機油濾芯在哪個位置
- 萬圣節狂歡朋友圈祝福留言
- 番石榴果的功效與作用
- 夕陽下回憶的句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