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欺詐怎么認定

對于客觀行為方面 , 即否屬于虛構或夸大病情、過度醫療等行為的問題 , 需要結合所在醫院的醫療水平和能力來考慮,在實踐中發生醫療診斷不一致,患者懷疑院方醫療欺詐時,可以采取類似于司法鑒定的形式,雙方共同選擇向有資質的醫療單位申請醫療鑒定 , 達不成一致意見的可以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如果糾紛已經進入司法程序 , 則按照司法鑒定程序處理 。鑒定方向主要包括醫療診斷的真實性、與初始醫療機構醫療水平和能力的契合性 。
對于主觀方面是否是以取得患者財產利益為目的的問題,筆者認為在客觀行為得到認定的基礎上,需要探究主治醫生是否直接獲得財產利益其他財產性利益 。比如分紅、考評中獲益 。同時,醫生在診療過程中的行為是否符合診療規范也是考慮的主要因素 。
【醫療欺詐怎么認定】《侵權責任法》第五十四條規定,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 , 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 , 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七條規定 , 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未盡到與當時的醫療水平相應的診療義務,造成患者損害的,醫療機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