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辦理進京證處罰規定 不辦進京證處罰是什么?


不辦理進京證處罰規定 不辦進京證處罰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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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辦理進京證的,罰款100元,記3分 。【不辦理進京證處罰規定 不辦進京證處罰是什么?】未辦理進京證的具體處罰如下:懲罰:未辦理進京通行證的外省、自治區、直轄市機動車進入六環路(不含)以內道路,視為“違反機動車禁令標志,處100元罰款,記3分 。懲罰二:第一次處罰后,四個小時內不會再有拍攝 。但四個小時后還沒出六環,還是要面臨100元記三分的處罰,以此類推 。懲罰三:對未辦理進京證或進京證已過期的車輛,在上述范圍內的支路級以上城市道路上停放,按停放天數扣減當年可辦理進京證的天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