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析法介紹

1、精神分析法,又稱為心理分析法,一般以1895年弗洛伊德與布洛伊爾出版的《關于歇斯底里的研究》作為心理分析正式創立的標志 。定義:精神分析法:通過對咨詢對象(患者)過去的了解,了解接受咨詢者的心理內部動力以及咨詢對象(患者)與治療醫生之間的關系,進行對咨詢對象的精神分析 。
【精神分析法介紹】2、精神分析學說的修正:第一次修正是在本世紀初,阿德勒和榮格修正的重點在于幼兒性欲學說;第二次修正在三四十年代,以沙利文、霍妮、弗洛姆、艾里克森為代表,創立了新弗洛伊德主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