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補償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規定,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拆遷補償標準是如何規定的】(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