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我國《婚姻法》,《繼承法》及2006年12月29日經全國人大常委會修改后的《未成年人保護法》的有關規定,未成年人可從以下途徑取得屬于他們自己的合法財產;
2、通過接受贈與而取得的財產;
3、通過法定義務人所盡撫養義務而取得的撫養費;
4、通過小作者的創作活動取得的稿酬;
5、通過自己的特殊技能而取得的演出收入;
【未成年人繼承遺產的問題】6、通過國家政策明文規定給未成年人的財物而取得的財產;
7、通過發明創造獲得的科技獎勵而取得的財產;
8、通過繼承遺產而取得的財產;
9、通過人身受到損害而享有追償權而取得的財產等;
10、由于未成年人因其是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的人,所以,他們只能行使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行為,否則,該行為無效 。
- 古箏是非物質文化遺產嗎
- 王永慶遺產稅 總遺產稅制
- 魔獸世界黑鐵的遺產怎么做
- 代位繼承權的繼承順序是什么
- 誰對未成年人交通肇事負責
- 房產繼承有哪些方式
- 繼承法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 清白遺產
- 我們應該怎樣保護世界文化遺產
- 繼承公證書可以補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