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期間工資是怎么規定的】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工傷職工停止工作,治療工傷期間,包括住院期間和出院后休養期間,稱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傷害前正常上班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
工傷職工的停工留薪期應當憑職工就診的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或者簽訂服務協議的工傷康復機構出具的休養證明,由用人單位按所在省市人事部門和衛生部門《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分類目錄》確定 。停工留薪期超過12個月的 , 以及有爭議的 , 需經設區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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