嶗山風景區青島市民優惠年卡管理規定


嶗山風景區青島市民優惠年卡管理規定

文章插圖
嶗山風景區青島市民優惠年卡管理規定
【嶗山風景區青島市民優惠年卡管理規定】為滿足廣大青島市民及游客登山健身、游覽觀光的需求 , 嶗山風景區面向不同消費群體 , 推出嶗山旅游年卡系列產品 。為規范嶗山旅游年卡用戶使用行為 , 保護嶗山風景名勝資源 , 維護景區正常旅游秩序 , 保障廣大游客合法權益 , 結合嶗山風景區現狀 , 制定嶗山旅游年卡使用管理規定 。
第一條嶗山旅游年卡僅限持卡人本人(卡面照片人員)在有效期內 , 持卡乘坐景區內觀光車游覽嶗山風景區開放區域 , 逾期作廢 。嶗山旅游年卡價格已給予優惠措施 , 遇勞動節、國慶節放假調休期間以及雨雪、冰凍、大風等惡劣天氣、景區維修建設、疫情或其他特殊情況景區封閉期間和停業期間不得使用 。年卡有效期內 , 遇前述景區封閉或停業期間 , 持卡人不得因此所提出任何方式的退款或賠償 。
第二條嶗山旅游年卡為有價證卡 , 人為損壞及丟失后需補辦新卡應繳納補卡費(20元/張);涂改、仿造、轉借無效 , 一經發現 , 年卡當即作廢 , 年卡卡費不予退還 。辦理后 , 非年卡質量問題 , 一經售出概不退換 , 概不退費 。年卡有效期內 , 景區如采取免票或門票其他優惠措施 , 發行單位不受理持卡人因此所提出任何方式的退賠 。各景區原有門票政策及便民措施仍按有關規定執行 , 與年卡使用不相沖突 。
第三條嶗山風景區實行網上預約制度 , 持卡進景區游覽前需通過嶗山風景區微信公眾號預約 , 未經預約 , 不得進入景區 。每條游覽線路每天僅限游覽一次 , 旅游旅游年卡僅含景區(點)首道門票不包含景區(點)內娛樂設施及講解、導游、索道、游船、保險等其他收費項目 。乘坐景區內索道、游船、游覽道觀寺廟等項目需另行收費 。
第四條持卡人進入景區 , 需由景區檢票人員核對確認 , 并經閘機驗證后方可進入景區游覽 。卡面信息與持卡人信息不一致或年卡驗證不成功時 , 持卡人應配合出示辦卡時的有效證件或相關信息進行查驗 , 查驗無誤后放行 。
第五條持卡人進入景區 , 應嚴格遵守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森林防火等法律法規、管理規定 , 如有違反 , 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 。
第六條持卡人進入景區 , 應嚴格遵守景區各項管理制度 , 自覺服從景區工作人員管理 , 包括但不限于:僅限在指定開放區域內游覽 , 嚴禁進入未開放區域 。應自覺維護景區交通秩序 , 除觀光車上下站外 , 請勿在觀光車行駛的旅游專用路上步行 。應自覺保護景區內的歷史文物、古樹名木及公共服務和安全設施 。應積極配合森林防火例行檢查 , 自覺遵守森林防火各項規定 。
第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卡人 , 須有成年家屬全程陪同游覽:患有心臟病、高血壓、血栓等疾病或病史的游客;有高度近視、身體殘疾、視力或聽覺障礙的游客;未成年人(18歲以下)及老年人(60歲及60歲以上)等 。其他不適宜單獨出行的人員 。
第八條違反下列禁止行為之一的 , 按規定注銷當事人嶗山旅游年卡或當事人所持他人嶗山旅游年卡 , 并列入嶗山旅游年卡誠信黑名單 , 且年卡注銷后3年內當事人不得辦理新年卡;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 , 依法依規追究法律責任:
(一)嚴禁使用偽造或變造嶗山旅游年卡 , 嚴禁使用他人嶗山旅游年卡進山 , 嚴禁將年卡出租、出借他人使用;
(二)嚴禁在非開放時段進入景區 , 嚴禁進入未開放區域 , 嚴禁由非正規線路進入景區;
(三)嚴禁在景區內從事野營、探險、攀巖、跳水或野外生存等危險活動;
(四)景區內屬于一級火險區 , 全年禁火 。嚴禁攜帶火種、火源及易燃易爆品進入景區;未經管理機構許可嚴禁進入未開放區域(含森林防火期內高火險封閉管理區域);嚴禁在景區內從事燒荒、吸煙、燒香、燒紙、點燭、生火、燃放煙花爆竹或孔明燈等野外用火行為;
(五)嚴禁從事下列破壞風景名勝資源的行為
1、開山、開礦、采石、采砂、挖土、開荒、修墳立碑等破壞景觀、植被和地形地貌的活動;
2、非法采集鵝卵石、景觀石或者珍稀巖石;
3、刻字立碑、設立雕塑、捶拓碑碣石刻;
4、在景物或者設施上刻劃、涂寫;
5、放牧、狩獵、捕撈、采集藥材和動植物標本、取水等;
6、非法引進、帶入外來物種或者未經依法檢疫的動植物及其產品;
7、采伐或移植花草樹木、挖掘樹樁(根) , 在樹上刻劃、張貼或懸掛物品 , 攀樹、折枝、剝損樹皮;
8、從事圈占攝影、攝像 , 非法飛行拍攝活動;
9、亂扔亂倒垃圾、亂排污水;
10、其他破壞風景名勝資源的行為 。
(六)嚴禁從事非法導游、非法拉客等擾亂旅游秩序的行為;
(七)嚴禁擾亂公共場所秩序 , 嚴禁損毀公私財物 。
第九條旅游年卡不含保險,建議持卡人在旅游時另購保險 。
第十條旅游年卡為有價證卡持有人進入景區(點)時 , 不得再索要門票和發票 , 旅游年卡發售開具稅務部門提供的發票 。
第十一條旅游年卡景區(點)應堅持安全第一原則按照核定、公布的最大承載量實施旅游者流量控制 , 當旅游者數量可能達到最大承載量時 , 景區(點)應當提前公告并同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報告 , 景區(點)和當地人民政府應當啟動應急預案 , 采取疏導、分流等特殊措施 , 保證游客安全和景區及周邊環境秩序 。
第十二條本規定最終解釋權歸屬于青島市嶗山風景名勝區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