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就業補貼在生產性或服務性企業持續工作滿一年的,給予崗位津貼,標準為每人每年津貼2000元,很多地方的政策是不一樣的,具體根據當地實際情況決定 。服務期間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支付不低于當地最低標準的工資,按相關規定辦理社會保險,每人每月可以領取1500元的生活補貼 。服務期滿后,用人單位要積極留用 。
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就業補貼一般什么時候發放】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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