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改方案 解決措施 解決債務的方案及措施

清理債權債務措施有哪些一、債權清理的原則
1、盤整存量資產,激活僵化財源 。
2、回收貨幣資金為主、物資抵頂為輔 。
3、訴訟保全,依法清欠,確保債權安全 。
4、綜合清欠 。將債權清理與優惠政策相融合,綜合清欠 。
5、債權管理與債權經營分離 。財務負責債權的管理工作 。經營部門負責債權的經營工作,由其負責對現有債權實行市場化運作,盤活閑置資產,依法收回外欠資金 。
二、債權清理的措施有哪些
1、重新審核簽訂償還協議,并按協議約定清繳欠款 。
2、債權清繳與財政扶持和抹帳等相結合、實施綜合清欠 。
3、鼓勵企業發展,對成長性較強的生產型企業欠款,采取債權轉股權或債權轉投資,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履行相關手續 。
4、規范債權轉讓方式,債權轉讓必須依法簽訂協議,辦理公證 。
5、明確分工 。清欠目標分解到部門,落實到個人,并配套相應的激勵措施 。
6、債權清理回收的資金、物資、股權全部納入地方財政預算外資金管理 。防止侵占、挪用債權清理回收物資和資金的現象發生 。
三、債務人的權利
《合同法》從公平原則出發,賦予了債務人諸多權利:
1、同時履行抗辯權 。在雙務合同中,應當同時履行的一方當事人有證據證明另一方當事人在同時履行的時間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履行的,有權保留自己的給付義務,這種保留給付的權利就是同時履行抗辯權 ?!逗贤ā返?6 條規定:“當事人互負債務,沒有先后履行順序的,應當同時履行 。一方在對方履行之前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 。一方在對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時,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要求 ?!?br /> 2、后履行抗辯權 。在雙務合同中,應當先履行的一方當事人未履行或者未按約定履行,到履行期限的對方當事人享有不履行、部分不履行的權利,這種權利就是后履行抗辯權 ?!逗贤ā返?7條規定:“當事人互負債務,有先后履行順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 。先履行一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要求 ?!?br /> 3、不安抗辯權 。不安抗辯權又稱先履行抗辯權,指雙務合同成立后,應當先履行的當事人有證據證明對方不能履行義務,或者有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可能時,在對方沒有履行或者提供擔保之前,有權單方中止履行合同義務 ?!逗贤ā返?8條規定:“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1)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2)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3)喪失商業信譽;
(四)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它情形 。當事人沒有確切證據中止履行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
【更改方案 解決措施 解決債務的方案及措施】需要說明的是,當事人依照上述規定中止履行義務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 。對方提供適當擔保時,應當恢復履行 。中止履行后,對方在合理期限內未恢復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適當擔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
4、債權無效抗辯權 ?!逗贤ā返?2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
無效合同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當事人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 。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當事人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應當將因此取得的財產收歸國家所有或者返還集體、第三人 。對于債權債務的清理對于公司來講是至關重要的,下面提供債權債務清理報告范本的相關內容和格式 。
1、介紹本企業的基本情況
①基本概況,包括公司類型(是否有限公司)、經濟性質(國有或民營)、員工人數、注冊資金、主營產品、經營方式(批發62616964757a686964616fe78988e69d8331333365646266或零售) 。
②生產經營,包括資產規模(資產總計)、主營業務、市場區域、近幾年平均銷售收入、盈利或虧損 。
③發展方向,包括下一步的營銷管理機制不斷完善情況、產品創新情況、開拓市場情況 。
2、介紹本企業的債務債務的現狀、特點、原因
企業債務是指企業所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的,將以資產或勞務償付的負債 。對于企業來說,債務的來源包括三種:戰略性分鐘內需要而籌措的長期債務,短期資金不足而借入的短期借款以及日常經營活動產生的應付項目 。和物權不同的是,債權是一種典型的相對權,只在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發生效力,原則上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的債之關系不能對抗第三人 。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為一定行為(作為或不作為)的民法上權利 。本于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于債權者為債務,即必須為一定行為(作為或不作為)的民法上義務 。因此債之關系本質上即為一民法上的債權債務關系,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 。
3、對于本企業的債權債務的對策和建議
對本企業債權債務的情況,分析其原因,針對性的給出對策,采取措施糾糾正和預防 。比如應該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重視對客戶的資信評估,強調對于合同的審批,避免履約風險,加強對于交易過程的管理和控制,注意保存各種交易資料 。應該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重視對客戶的資信評估,強調對于合同的審批,避免履約風險,加強對于交易過程的管理和控制,注意保存各種交易資料 。加強企業內部的溝通交流,一旦發現某個環節有問題,及時通報各個部門,避免同樣的失誤繼續存在,杜絕各自為戰的狀態 。

更改方案 解決措施 解決債務的方案及措施

文章插圖
如何解決債務危機解決途徑在緩解或解決債務危機方面,除已有的各種方案之外,還有三項因素至關重要:①有利的國際經濟環境,其內涵包括增加國際貿易制度的開放程度和降低發展中國家的實際籌資成本;②債務國作出有力而持續的調整努力,其內涵包括促進國內宏觀經濟的穩定以及經濟結構的合理化,并從根本上提高外債的使用效益;③提供充分的外部資金流量額,扭轉債務國資金向債權國倒流的趨勢,這就要求發掘新的融資渠道,促進直接投資和證券投資形式 。法律救濟當事人協商清償債務中國《民法通則》和去年實施的新《合同法》確立了意思自治原則,當事人在不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定的情況下,有權自主地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當事人之間債務的清理也應屬于意思自治的范疇,因此,當事人協商清償債務的行為應得到法律的認可 。協商清償債務具有簡便易行、成本低、中斷時效等優點,但也有一定的不足之處,如果債務人不守信用,拒不履行償債協議,就只能通過其他合法途徑解決 。訴訟清償債務協商償債是私力救濟的手段,而法院的強制償債是公力救濟 。當事人雙方不能協商償債時,債權人企業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法院的判決保證自己債權的實現 。當然,協商不是必經程序,當事人可不經協商直接向法院起訴 。破產還債當債務企業資不抵債,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時,作為債權人的企業應依法及時地申請債務人企業破產,保證自己的債權最大限度地滿足 。兼并清債兼并清債是指一個企業通過以現金購買或者以股份交換其他企業的資產或股份,將其他企業吸收合并而使之失去法人資格或者對其他企業形成控股,以改變其法人實體,而由存續企業或控股企業對被吸收企業或被控股企業的債務進行清償的方式 。企業兼并能充分發揮企業的組合效能,優化經濟結構,并能妥善處理債務人企業的遺留問題 。企業兼并后,被兼并企業的債務由兼并企業承擔,被兼并企業的職工由兼并企業安置,這不僅有利于企業債務的清償,則且有利于維護社會的穩定 。債轉股債轉股是指債權人企業與債務人企業通過協商將債權人的債權按其價值折合為股份,使債權轉化為股權,從而使企業債務歸于消滅的償債方式 。目前債轉股作為企業進行公司化改造的一種重要措施,已經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其中存在問題還很多,有必要在實踐中進行深層次的探索 。申請債權保全債權保全是指依照法律的規定在債務人不行使其對第三人的債權,或任意處分其財產以致影響債權人債權實現時,債權人依法申請有權機關采取相應措施,以債務人的全部財產保證自己債權實現的方式 。包括債權人的代位權和撤銷權 。如果說以前債權人行使代位權和撤銷權的法律依據尚不十分充分的話,那么新《合同法》中債權保全制度確立,為債權人申請債的保全提供了依據和保障 。行使擔保物權為保證債權的實現,中國《擔保法》規定在債權之上可以設定擔保物權,包括抵押權、留置權和質押權,依據物權優于債權的原理,在債務人不能履行到期債務時,債權人可以依法變賣、拍賣擔保物并以其價金優先受償 。但在實踐中,不少債權人不注重擔保物權的作用,不令債務人提供應有的物權擔保,或縱使債務人提供物權擔保,也不能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積極地行使擔保物權,因而使自己的債權得不到實現 ??傊?,解決企業債務危機問題盡管非常復雜,但從法律的角度上講有多種救方法,只要企業對其債權和債務給予充分的重視,樹立正確的權利義務觀,積極大膽地行使法律賦予的權利,采取各種法律允許的措施,企業債務問題是能夠得到圓滿解決的,在國有企業實現脫困的關鍵時刻,使企業擺脫債務危機,對經濟體制改革與經濟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