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立案時沒有證據是否還能立案

法院立案時沒有證據是否還能立案的問題 , 如果是刑事案件 , 沒有證據不可能立案 。如果是民事案件 , 一般的案件只要符合立案的基本條件就可以立案 , 至于有沒有證據 , 證據的證明力等問題是立案后業務庭的法官進行審查 , 從而判決是否支持訴訟請求 。有些法院的立案庭對訴前審查比較嚴格 , 如果沒有證據也可能不會立案 。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立案和受理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 。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 , 必須受理 。符合起訴條件的 , 應當在七日內立案 , 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 , 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 , 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 , 可以提起上訴 。
【法院立案時沒有證據是否還能立案】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條件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