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經營欠債離婚怎么還】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 , 一方從事個體經營或承包經營,其收入為夫妻共有財產,所以產生的債務也屬于夫妻共同債務,應當由夫妻共同償還 。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41條,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 。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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