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近親結婚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根據法律規定,禁止結婚的法定情形有:
【禁止近親結婚的法律規定有哪些】1、具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2、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但是 , 《民法典》生效實施后,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不再作為禁止結婚的法定事由了 。另外,婚前檢查都是靠自愿 , 法律也沒有強制規定領結婚證必須婚檢 。(《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1年1月1日)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六條,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晚婚晚育應予鼓勵 。(《婚姻法》將于2020年12月31號失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 結婚年齡 , 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