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帶駕駛證怎么處罰規定 忘帶駕駛本怎么處罰

【忘帶駕駛證怎么處罰規定 忘帶駕駛本怎么處罰】

忘帶駕駛證怎么處罰規定 忘帶駕駛本怎么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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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忘帶駕駛證處罰為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 扣一分并對機動車進行扣留 , 機動車駕駛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的 , 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 。
2、《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 , 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本法另有規定的 , 依照規定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