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起訴書應當直接送交受送達人 。
【民事訴訟起訴書下達給誰】【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八十五條 , 送達訴訟文書,應當直接送交受送達人 。受送達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屬簽收;受送達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組織的主要負責人或者該法人、組織負責收件的人簽收;受送達人有訴訟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簽收;受送達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簽收 。
受送達人的同住成年家屬,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負責收件的人,訴訟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達回證上簽收的日期為送達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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