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鞍山市小學入學最新規定 2022馬鞍山花山區中小學招生政策


馬鞍山市小學入學最新規定 2022馬鞍山花山區中小學招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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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原則
【馬鞍山市小學入學最新規定 2022馬鞍山花山區中小學招生政策】堅持“兩個統一”優先原則 。學校優先保障符合“兩個統一”的適齡兒童少年就近入學 。“兩個統一”是指適齡兒童少年戶籍與法定監護人戶籍一致、適齡兒童少年戶籍地址與法定監護人的房產權證一致 , 且房產為成套住宅及完全產權(100%產權) 。
二、招生對象
花山區城鎮、農村戶口年滿6周歲(即2016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適齡兒童少年 , 均應進入小學接受義務教育 。
三、招生辦法
(一)各學校根據《馬鞍山市花山區2022-2023學年度公辦初中、小學學區劃分》擬好《招生簡章》(須寫清所招生的學區范圍) , 并于6月15日前報區教育局審核 , 經審核后 , 在各校大門口及本學區范圍內醒目處放大張貼 。
(二)各小學按劃定的學區 , 招收本學區內年滿6周歲的適齡兒童入學 , 家長可持適齡兒童戶口簿、房屋產權證等材料 , 攜帶子女于7月5日一7日到學區內小學報名 。各校審驗有關材料原件后 , 按照要求登錄安徽省中小學入學登記服務系統輸入指定信息 , 確定后將自行轉入學籍檔案 。初中學校招生按照《2022年馬鞍山市市區初中招生工作方案》(馬教秘〔2022〕30號)文件執行 。
四、妥善安排特殊情況入學
(一)高度重視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就學工作 , 深入推進“兩為主、兩納入、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入學政策 , 保障隨遷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 。外來人員隨遷子女入學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于7月初(具體時間請參照學校張貼的《招生簡章》)攜帶以下材料:
1.適齡兒童父母(雙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我區的居住證(居住證截至2022年8月31日滿半年);
2.戶口簿(適齡兒童及法定監護人父母戶籍);
3.監護人相對穩定工作證明(經商辦企業營業執照或合法的勞動合同)到距居住地相對就近的學校辦理登記手續 。如學區內學校生源已滿、學位不足 , 學校接收確有困難的 , 7月19日-8月12日 , 由區教育局基教辦集中受理外來人員隨遷子女就讀申請 , 凡符合就讀條件的 , 由區教育局統籌協調安排 , 原則上到有空余學位的學校就讀 。實行混合編班和統一管理 , 加強隨遷子女教育管理服務 , 保障隨遷子女平等接受教育 。
(二)引進高級人才子女入學 , 招商引資投資者以及烈軍屬子女入學等 , 按照《關于聚力打造人才高地推進創新驅動發展的實施意見》《關于進一步做好外來投資高管高技人員子女入學保障工作的通知》《關于妥善解決外來投資、進城務工、引進人才等特殊群體子女入學問題的通知》《關于印發〈馬鞍山市軍人子女教育優待實施細則〉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執行 。
(三)屬下列情況之一的適齡兒童少年 , 進入公辦小學和初中就讀 , 可憑有關證明按正常入學辦理:
1.適齡兒童少年戶口隨父母一方 , 并在學區內常住 , 父母的另一方是現役軍人或在外地工作或出國定居;
2.父母離異的 , 適齡兒童少年隨法定監護人在學區內常住的;
3.適齡兒童少年戶口隨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 , 并在學區內常住 , 其父母雙方都不在本市的現役軍人及支邊或出國人員;
4.適齡兒童少年法定監護人房產為非成套住宅 , 但在2021年5月21日前 , 適齡兒童少年戶籍與法定監護人戶籍一致、適齡兒童少年戶籍地址與法定監護人的房產權證一致 , 且為完全產權(100%房屋產權) 。
(四)屬下列情況之一的適齡兒童少年 , 由區教育局根據學區內學校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入學:
1.婚后因無住房一直隨父母三代同住一套房的家庭;
2.適齡兒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只有戶口(包括集體戶口、掛戶)確無住房的;
3.適齡兒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所居住住宅不具備完全產權的;
4.拆遷未購房的無房戶 , 須提供市房管部門出具的法定監護人及學生本人無房產證明 , 憑拆遷證明 , 按其原居住地(原房產證地址)所在地作為其入學學區;重新購房的 , 以新購房產權證確定其入學學區 。拆遷證明需區以上土地和房屋征收管理部門開具的正式證明 , 真實反映拆遷房屋的位置、拆遷時間以及安置辦法 。已經拆遷安置的不享受拆遷戶子女就學政策 。
5.其他需統籌安排的情況 。
五、相關要求
(一)廣泛宣傳 , 公開透明 。各學校要加大招生政策的宣傳力度 , 增強招生工作的透明度 。在統一招生前 , 各學校要將招生文件、學區劃分(學區示意圖及詳細的文字說明)等相關招生政策張貼在宣傳欄內 , 公布招生咨詢電話 , 確保學生和家長及時了解應知、須知的政策內容 。招生程序要公開透明 , 確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要做好輿論引導工作 , 讓社會了解、認識和理解招生工作 , 為招生工作營造良好的環境 。
(二)加強領導 , 明確責任 。各學校要高度重視招生工作 , 加強對招生工作的組織領導 , 成立領導小組 , 嚴肅招生紀律 , 明確各自職責 , 細化招生工作責任清單 , 規范操作流程 , 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 切實保障招生工作順利進行 。
(三)科學統籌 , 推進均衡 。
1.嚴格規范招生行為 。招生工作政策性強 , 社會高度關注 , 各學校要嚴格執行教育部關于中小學招生入學的“十項禁令” , 規范招生行為 , 各學校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測試進行新生錄取 , 嚴禁以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 , 不得以面試、面談、評測等名義選拔學生 。
2.嚴格落實均衡分班要求 。要按照《關于進一步做好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均衡分班工作的通知》(馬教秘[2020]66號)文件精神 , 嚴格落實國家、省、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規范辦學要求 , 小學和初中起始年級全面落實均衡分班要求 , 認真研判生源結構、性別構成、師資力量、班額規定、課程資源等情況 , 制定本校均衡分班方案 , 并報區教育局審核備案 。不得以任何名義分重點班、快慢班和實驗班等 , 不得招收特長生 。各學校要嚴格按照劃定的學區招生 , 認真落實招生計劃 , 不得擅自擴大招生規模和招生范圍 , 不得提前或延遲招生 , 不得擾亂招生秩序 。
3.嚴格實施“學位年限制” 。自2021年秋季入學開始 , 按照“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的原則 , 在我區公辦中小學實施“學位年限制” 。公辦小學實施“六年一學位” , 即同一套住宅房 , 自登記入學之年起 , 6年內只能安排一名適齡兒童(符合國家生育政策的除外)在學區小學就讀;公辦初中實施“三年一學位” , 即同一套住宅房 , 自登記入學之年起 , 3年內只能安排一名適齡少年(符合國家生育政策的除外)在學區初中就讀 。每學年開學時(畢業年級在每年5月上旬) , 各學校審驗每名學生法定監護人房產證與戶口簿 , 確保與入學時保持一致 , 否則按義務教育擇校生處理 , 初中畢業時不得報考市二中和市紅星中學 。錄入數據庫的住宅房 , 小學6年內、初中3年內不再作為同一學校對口入學的依據 。
4.嚴格控輟保學工作 。進一步加強義務教育控輟保學工作 , 高度重視貧困人員子女入學問題 , 落實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費政策和資助政策 , 防止適齡兒童少年因貧或因病失學 。各學校要嚴格執行殘疾兒童少年隨班就讀有關政策 , 積極做好殘疾兒童少年入學的調查摸底和宣傳動員工作 , 切實落實“以隨班就讀為主體、特教學校為骨干、送教上門為補充”的適齡兒童少年安置政策 。建立隨班就讀學生檔案 , 完善相關學籍信息 , 實施“一人一案” , 落實好殘疾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各學校不得拒絕、歧視或變相排斥施教區內符合隨班就讀條件、有隨班就讀意愿的殘疾兒童少年入學 , 對因重度殘疾不能到校就讀的要提供規范、有效的送教上門服務 , 切實保障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權利 。
(四)加強督導 , 加大監督 。區教育局將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納入責任督學日常督導范圍 , 適時對學校招生入學政策落實情況開展督導 , 對于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違規招生行為 , 列入教育督辦事項 。
(五)其他有關招生規定請各校認真按照市教育局(馬教秘〔2022〕31號)文件精神執行六、未盡事宜 , 均由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
六、未盡事宜 , 均由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