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視居住違反規定 , 情節嚴重的要予以逮捕 。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二條對監視居住的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符合逮捕條件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 可以監視居住:
(一)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監視居住違反規定要怎么處理】(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養人;
(四)因為案件的特殊情況或者辦理案件的需要 , 采取監視居住措施更為適宜的;
(五)羈押期限屆滿 , 案件尚未辦結 , 需要采取監視居住措施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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