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視居住會有什么后果

【監視居住會有什么后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被采取監視居住強制措施的后果是: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七條規定 , 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一)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離開執行監視居住的處所;(二)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會見他人或者通信;(三)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五)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六)將護照等出入境證件、身份證件、駕駛證件交執行機關保存 。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前款規定,情節嚴重的 , 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