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理工學院2022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與錄取工作方案


湖南理工學院2022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與錄取工作方案

文章插圖
湖南理工學院2022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根據《關于做好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2]4號)、《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21〕2號)和《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號)相關規定及教育部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視頻會議要求,為做好我校2022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研究決定,制訂本方案 。
一、復試工作原則
,全面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和寧缺毋濫的原則,提升碩士研究生人才選拔質量;加強監督管理,切實嚴明招生紀律,確保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公平公正、平穩有序;穩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形勢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工作 。
二、復試組織管理
(一)學校組織管理
1.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寧立偉
副組長:謝貴輝、湯小紅、湯福球
成員:陳超文、王慶華、黃光榮、周從山、劉隆華、魯濤、曾利慶、周四丁、周次保、曾煒、湯衛根、王文鋒、柳青、萬長林、周小強、李宏民、唐課文、張曉紅、童耀南、童小龍、周金城、劉理
職責:組織領導、統籌協調,全面負責學校的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和錄取工作 。
2.學校復試錄取工作監督小組
組長:謝貴輝
成員單位:紀委辦(監察)、研究生院黨總支職責:全面監督、檢查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和錄取工作 。
3.學校復試技術保障小組
組長:湯小紅
成員單位:信息中心、研究生院、各學院、復試平臺機構由信息中心、研究生院、中國移動公司和學院專門人員等組成,負責網絡遠程復試所需要的軟硬件條件,掌握軟件操作流程,培訓復試教師,開展網絡復試演練,負責網絡安全穩定,及時處理復試過程中的技術問題 。
4.學校復試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領導小組
組長:湯福球
成員單位:黨政辦、宣傳部、紀委辦(監察)、后勤處、信息中心、研究生院在紀委辦(監察)的監督下,研究生院負責組織協調各部門,做好研究生復試錄取各項工作,并配合后勤處、防控辦執行學校防疫政策、組織協調好復試錄取過程中的疫情防控和后勤保障工作,同時和宣傳部、信息中心相配合做好輿情應對工作 。
(二)學院組織管理
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院長
副組長:學院黨委書記、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副院長
成員:學科帶頭人、研究生導師代表
職責:實行組長負責制,全面負責本單位的復試錄取工作和復試錄取過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
2.學院復試監督小組
各學院成立由學院黨委書記為組長的復試監督小組,組員由副書記和紀檢委員等人組成,負責學院復試過程各個環節的監督檢查,并受理考生的舉報、投訴事宜 。各學院復試前將監督小組名單、復試后將監督總結材料上報紀委辦(監察)和研究生院備案 。
3.學院學科專業復試小組
各學院成立學科專業復試小組,負責對本學科專業的復試工作 。學科專業復試小組由不少于5名具有副教授及以上(含博士)職稱的教師組成,復試小組組長一般由學科帶頭人擔任 。同時配備一名秘書記錄復試情況以備核查 。
三、復試基本條件
(一)執行教育部公布的《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成績要求(A類考生) 。考生需達到本人第一志愿所報考學科門類A類地區對應的復試分數基本線,同時符合《湖南理工學院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的相關規定及要求,并且資格審查合格 。
(二)對初試公共科目成績略低于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但專業科目成績特別優異或在科研創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現的考生,可允許其破格參加第一志愿報考單位第一志愿專業復試 。破格復試優先考慮基礎學科、艱苦專業以及國家急需但生源相對不足的學科、專業 。合格生源(含調劑生源)充足的專業一般不再進行破格復試 。
破格復試工作嚴格按教育部《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21〕2號)等相關規定執行 。具體操作程序詳見我校2022年破格復試公告 。
(三)各學院在國家確定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基礎上,結合生源和招生計劃等情況,可自主確定本學院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及其他學術要求,但不得出臺歧視性或其他有違公平的規定 。復試實行差額復試,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本學科專業招生計劃的120% 。
(四)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我校該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為:
單科(總分=100分)不低于30分,統考科目單科(總分=150)不低于40,自命題科目單科(總分=150)不低于90,單科(總分=200分)不低于100分,單科(總分=300分)不低于180分 ??偡植坏陀谙鄳獔罂紝I國家確定的初試總成績的70% 。
四、調劑
(一)調劑的基本條件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
2.考生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 。
5.第一志愿報考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劑出本類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調入地區該照顧專業所在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第一志愿報考非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調入地區對應的非照顧專業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
6.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報考條件、且初試成績同時符合調出專業和調入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專業 。
7.第一志愿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
8.接收調劑考生以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考生填報的調劑志愿為依據 。
9.對于同一批次申請我校同一學院、同一專業,且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在符合各學院選拔條件的情況下,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不得簡單以考生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 。
10.對同一批次申請我校同一學院、同一專業,但初試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報考高校差異,考生總成績不具備可比性,由學院綜合考生初試成績、專業相關度等因素擇優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 。
(二)調劑的基本程序
1.我校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發布調劑信息并開通調劑系統,每次開通時間不少于12小時 。
2.符合我校各專業調劑要求的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系統提交調劑志愿 。
3.各學院根據調劑規則遴選符合條件的考生名單并在研究生院官網上進行公示;研究生院通過調劑系統發送復試通知 ??忌杓皶r查看“復試通知”并確認 。未在24小時內確認“復試通知”的考生將取消復試資格 。
4.調劑考生參加復試后,研究生院將根據各學院上報的復試及錄取結果上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審核通過后,在調劑系統里給學生發送“待錄取”通知 。被“待錄取”的考生需在24小時內接受待錄取通知,否則視為自動放棄 。
5.湖南省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對待錄取名單進行終審,如不符合政策,將取消錄取 。
五、復試安排
(一)復試時間
我校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于2022年3月30日開始,第一志愿考生復試錄取工作于4月15日前完成,調劑考生復試工作于于4月30日前完成 。
復試時間、地點、內容、形式等具體安排以各學院主頁公布的復試工作方案為準 。
(二)復試資格審查
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都必須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具體要求見各學院的復試工作方案 。考生需在復試前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初試準考證照片 。
2.畢業證書原件照片(應屆生為學生證) 。
3.往屆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學信網下載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原件 。持國外學歷的考生,還需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留學認證材料照片 。
4.未畢業自考生,在提交1、2、3項資料后,還需提供考籍卡(證)照片 。
5.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在提交1、2、3項資料后,還須提供《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原件照片 。
(三)復試方式
為充分保障師生健康、減少人員流動和聚集,經綜合研判,我校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采用網絡遠程復試的方式開展,復試采用中國移動“云考場”平臺,復試前安排考生進行平臺操作培訓,具體平臺操作規程另行通知 。
(四)復試內容
各學院要根據學科專業特點和辦學特色,精心設計復試內容,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思想品德等情況的全面考查,確保復試考核科學有效、公平公正 。復試內容具體包括專業課筆試、綜合面試、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等三部分 。會計和旅游管理專業學位考生須加試思想政治理論 。具體為:
1.專業課筆試 。嚴格按照《湖南理工學院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公布的復試科目內容組織考試,滿分100分,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筆試環節采用綜合性、開放性的能力型試題 。
2.綜合面試 。主要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專業素質和能力、綜合素質和能力進行考察,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滿分為100分,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為充分發揮復試對考生綜合能力的考查作用,各學院可根據學科專業的特點及辦學特色決定復試內容 。一般包括以下內容:
(1)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應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 。
(2)專業素質和能力: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
(3)綜合素質和能力: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人文素養;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
3.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 。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滿分為100分,時間一般不少于5分鐘,以口語對話形式考察學生外語聽說能力,由各學院委派英語功底好的專任教師進行考查,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
4.加試 。以同等學力或跨專業報考的考生參加復試的考生,須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具體科目見《湖南理工學院2022年碩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報考旅游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可以不加試 。
加試科目考試在復試期間進行,滿分100分,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但成績不合格者(60分為合格)不予錄取 。
5.會計、旅游管理碩士須進行思想政治理論考試,滿分100分,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
(五)復試流程安排
1.各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有關政策制定本學院復試錄取方案,并于3月28日前上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審核后方可向社會公布 。方案內容應包括:組織管理機構;復試形式(可采取網絡遠程復試或現場復試的方式);復試時間、地點;復試具體安排;復試內容;調劑要求(包括接收調劑的學科專業、擬調劑人數、調劑專業要求以及初試統考科目要求等)、錄取規則;疫情防控安排等內容 。
2.各學院在復試前,安排專人通過組建QQ或微信等復試工作群,并要求參加復試的考生加群 。通過工作群做好以下工作:①發布復試工作通知和相關復試安排;②進行復試和調劑政策解讀;③網絡復試環境培訓指導,并確保所有參加面試的考生具備遠程面試條件;④公布學院工作電子郵箱,要求復試考生提交資格審查材料;⑤體檢要求等 。
向參加復試的考生發出復試通知時,要確保通知到位,并做好相關記錄 。各學院于復試前一天完成考生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允許參加復試 。
3.通知考生辦理復試繳費手續(復試費標準為湖南省物價局核準的120元/生) 。
4.各學院組織考生進行復試前,應準備好復試工作的各項材料,并做好現場錄音錄像安排 。復試完后,應及時將《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情況記錄表》、評分記錄及音像資料送交研究生院審核并統一保管;考生報考材料及其它復試材料由學院保存3年備查 。
5.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審查通過各學院提交的擬錄取名單后,統一公布擬錄取名單,在此之前,嚴禁各學院以任何理由公布擬錄取名單 。
六、錄取
(一)成績的計算方法
我校復試總成績的計算辦法為:總成績=初試總成績(換算成百分制)×60%+復試總成績(換算成百分制)×40%,復試總成績=專業課筆試成績×25%+綜合面試成績×50%+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成績×25%(會計碩士、旅游管理碩士除外) 。
【湖南理工學院2022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與錄取工作方案】會計碩士、旅游管理碩士考生的復試總成績為:復試總成績=思想政治理論筆試成績×20%+專業課筆試成績×45%+綜合面試成績×25%+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成績×10% 。
(二)錄取規則
1.專業課筆試成績、綜合面試成績不合格者(60分為合格分)不予錄取 。
2.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
3.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不予錄取 。
4.在資格審查、復試等環節中提供虛假信息或在考試過程中舞弊者不予錄取 。已經錄取的,錄取資格無效 。
5.總成績為考生能否被錄取的基本依據,各學院應根據分專業招生計劃,擇優錄取 。先按總成績錄取一志愿復試合格考生,剩余指標由調劑生按總成績排名進行錄取 。若總成績相同,則依次按照初試成績、統考科目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
6.如有擬錄取考生放棄錄取資格,我校將在同一復試批次內按總成績順延遞補擬錄取 。
7.我校將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對所有擬錄取考生(含一志愿)發送待錄取通知,所有考生必須在通知發送后的24小時內接收該通知,否則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 。
(三)獎助學金
錄取形式為全日制的碩士研究生,學校將為人事檔案在校且無固定工資關系的全日制脫產在讀研究生設立學業獎學金和助學金 。未調人事檔案和工資關系檔案的考生不享受助學金 。具體辦法參考學校獎助相關文件 。
七、復試錄取的監督與復議
(一)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 。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錄取結果全面負責 。
(二)實行監督制度和巡視制度 。學校的紀檢、監察部門對復試錄取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督,并選派專門人員進入網絡遠程復試系統平臺進行督查 。
(三)實行信息公布制度 。有關復試工作辦法、復試成績、擬錄取結果等信息及時在學校研究生院網站上公布 。所有擬錄取名單都要公示不少于10個工作日,未經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不予學籍注冊 。
(四)實行復議制度 。在復試錄取期間保證投訴、申訴和監督渠道的暢通,受理投訴和申訴 。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相關培養單位復試小組進行復議 。監督電話:學校紀委辦(監察)0730-8640142,研招辦0730-8809770 。
(五)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 。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
八、體檢
我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階段不統一組織體檢 ??忌氃诖_認擬錄取后1個星期內將個人三個月內有效體檢報告(二甲醫院以上)郵寄至錄取學院,未按時郵寄體檢報告或體檢不合格者,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體檢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要求執行 。
九、其他事項
1.學費標準以湖南省發改委最新文件為準 。
2.未按規定時間參加復試的考生按自行放棄處理 。
3.對填報虛假信息、提交虛假材料、考試作弊及其他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的考生,我校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紀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進行嚴肅處理,并通知考生所在單位(學校) 。
4.本方案最終解釋權歸湖南理工學院研究生院 。